当今案或掀寒蝉效应,各方忧言论自由受创
下午4点11分更新
联邦法院今早裁决《当今大马》藐视法庭罪成,重罚50万令吉后,公民社会纷纷表达震惊,担忧这次裁决只会带来寒蝉效应,伤害言论自由。
前律师公会主席安美嘉对《当今大马》表示,法庭的裁决产生寒蝉效应。
“对于联邦法院裁定《当今大马》藐视法庭以及罚款数额的裁决,我深感痛心和惊讶。”
她指出,今日的裁决不仅危害言论自由,更是给“原本已经脆弱的民主的一记重击”。
打击平台来钳制内容
此外,塔斯马尼亚大学亚洲研究学者詹运豪表示,针对读者留言而惩罚刊载的网站,似乎成了全球趋势。
“我们都应该关心《当今大马》的遭遇。”
“我不确定《当今》是否应该受到读者留言的惩罚,这似乎是一个全球现象,即以打击平台来钳制内容。”
裁决荒谬又不公平
社运分子史丹利(K Sudhagaran Stanley)则呼吁法庭重新审核判决,并废除“藐视法庭”的条文。
他批评,由被批评者来决定批评是否涉及藐视,“即荒谬又不公平”。
他认为,在公民要求问责和透明的时代,司法机构不应该豁免于公众的批评和检视。
“最重要的是,公民应该有权自由表达想法和感受,而媒体不应该受到威胁。《当今》今日的遭遇乃压迫。”
隆雪华青捐款一千
隆雪华青今日也发文告,呼吁社会各界踊跃响应《当今大马》的筹款号召,以示声援和打气。
同时,隆雪华青也率先捐出1000令吉,响应号召。
“有了这个判决的先例,以后如果网络使用者在留言平台‘侮辱’任何一方,‘受辱’的一方也可以起诉平台使用者、版主和拥有人。我们忧虑随着法院的判决将会造成社会寒蝉效应与自我审查。”
隆雪华堂批评判决
另外,隆雪华堂发表文告,对于法院今早的判决表达遗憾,因为50万令吉罚款比总检察署要求的20万令吉罚款更加高之余,倘若《当今大马》无法承担相关的罚款数额,甚至将面临关闭的命运,此举犹如扼杀媒体在民主社会中所被赋予的第四权。
“本堂认为此案标志性的判决将打开先例,造成网络媒体未来会因为读者的留言而面临受罚,尤其是所援引《1950年证据法令》第114A条文,指新闻机构必须为恶意冒犯评论负责,而提控《当今大马》。”
“此举不仅有震慑新闻工作者和读者之意,而且将进一步损害和压缩言论自由,掀起‘寒蝉效应’,影响关乎民众利益讨论的空间。”
隆雪华堂指出,《1950年证据法令》经过2012年的修订之后增设的114A条文,阐明任何人,包括政府在内,假若认为他人张贴言论侵蚀自身利益,可针对社交媒体用户或网络服务提供者提出法律和刑事诉讼。
隆雪华堂以为,114A条文将妨害网络资讯的自由流通,制造恐惧让异议者噤声,让反对声音噤若寒蝉,俨然成为打压新闻自由最利刃的工具。
“再者,114A条文已悖离‘无罪假定’的法治原则的初衷,检方无需先佐证即可先入为主认为被告的贴文侵犯他人而假定被告有罪;另一边厢被告则必须进行举证自身的贴文无意侵害他人意图力证清白,无疑倒行逆施。”
“在这科技爆炸的世代,网络容易成为恶意留言、诽谤、农场新闻等滋生的温床,媒体对于自身网页和社交媒体留言的管控固然重要;惟援引114A条文提控《当今大马》可谓本末倒置,尤其是目前许多新兴媒体已选择转战网络,此法将进一步限制网络媒体的作业和操作模式。”
因此,隆雪华堂呼吁政府废除诸如114A条文等钳制互联网发展的法律条文。因为此法对于检方摘录恶意留言界定非常模糊,同时也亦无明确规范和统一网络服务者该如何管控自身网页或社媒的留言区才不会触法。
隆雪华堂在此建议政府和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深究,探讨替代方案管控网络的恶意留言,而不是通过实施各种法令钳制网络媒体的操作和限制网络读者的留言,反之理应放宽对于新闻媒体的管控,规范出一套令人信服的网媒管理留言区块模式,并保证网络媒体的经营自由,亦在给予大众适度在网络留言的同时,切勿贸然利用读者留言追加“莫须有”罪名予媒体。
最迟下周三付罚款
联邦法院今日裁定《当今大马》藐视法庭罪成,重罚50万令吉。《当今大马》再次发起众筹,希望借助读者和社会力量,筹集50万令吉以支付法庭定下的罚款。
法院谕令,《当今大马》必须在最迟下周三(2月24日)缴付罚款。
法院七司今日是以六对一,裁定《当今大马》藐视法庭罪成,但总编辑颜重庆则无罪。
每月12.5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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