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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士党按要求修党章,惟社团局仍不批注册申请

这篇文章是在3 年前刊登

法庭即将审理国家斗士党注册申请被拒的司法复核,斗士党声明,虽然之前已满足社团注册局的所有条件,包括按对方要求修改党章,惟申请依然遭拒绝。

因此,斗士党筹设委员会总秘书阿米鲁丁(Amiruddin Hamzah)在书面陈词上,批评社团注册局的决定“不理性和不合理”。

“再者,起诉方(斗士党)认为,斗士党的党章遵守《1966年社团注册法令》第一列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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