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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大马》标志

《当今》向联邦法院申请,检讨藐视法庭案判决

这篇文章是在3 年前刊登

联邦法院裁定“藐视法庭”罪名成立,并罚款50万令吉近3个月之后,《当今大马》如今已向联邦法院申请,检讨和搁置有关判决。

《当今大马》的代表律师苏仁达(Surendra Ananth)已在上周入禀申请。

该项申请要求搁置“藐视法庭”判决,以便联邦法院能重新聆审。

“联邦法院在2021年2月19日的多数判决牵涉特定的课题,而申请方(当今大马)却未获得陈词的机会。”

“这已违反自然公正的规则。”

“该项多数判决抵触了《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98(2)条文。”

《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98(2)条文阐明,遵守某项注册自愿行业准则,可作为控罪、行动或任何诉讼的辩护。

6月11日案件管理

对于这次罕见申请,法庭已择订6月11日执行线上案件管理。

去年6月15日,总检察长依德鲁斯因《当今大马》5则读者留言涉及“贬低”司法体制,向联邦法院提控《当今》及总编辑颜重庆藐视法庭。

今年2月19日,上诉庭主席罗哈娜(Rohana Yusuf)为首的联邦法院七司以6对1 的比数裁定《当今大马》藐视法庭罪成,但颜重庆则罪名不成立,免于刑罚。

罗哈娜、马来亚大法官阿查哈(Azahar Mohamed)、东马大法官阿邦依斯甘达(Abang Iskandar Abang Hashim)、联邦法院法官莫哈末扎瓦威(Mohamad Zawawi Salleh)、王南吉及阿都拉曼瑟布里(Abdul Rahman Sebli)认定,《当今大马》藐视法庭,而且重罚符合公共利益。

而唯一有不同看法的法官是娜丽妮(Nalini Pathmanathan,上图),她认为,《当今大马》已反驳了《1950年证据法令》第114A条文的假定。

法庭当时宣判,罚款《当今大马》50万令吉,这项判罚也比总检察署要求的20万令吉罚款更加高。

尽管如此,《当今大马》在同一天发动筹款,顺利筹获约75万令吉的捐款,并在隔周缴付罚款

联邦法院本次判罚引起各界的关注,律师公会直言,这不利于网络媒体的新闻自由,同时会引发社会寒蝉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