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士电召车上路载客,仅需出示交通部批函
交通部表示,德士、电召车等所有公共交通服务只需出示交通部批准信,以便在限行令期间营运。
交通部文告指出,德士司机可以通过物流工业资讯系统(SMILE)网站https://application.mot.gov.my,获取批准信,而电召车司机可向各自电召车公司取得交通部批准信副本。
早前交通部提到,业者必须出示陆路公共交通机构发出的公共服务车辆执照,作为路障通关证明。
昨日,交通部长魏家祥指出,所有公共交通服务包括德士及电召车获准在限行令延长期间继续运作,但必须遵守严格的标准作业程序(SOP)。
他也提到,德士或电召车服务只允许载一名乘客,但医疗目的如复诊预约、疫苗接种或紧急状况则允许载最多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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