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当今大马》标志

律师劝元首入禀联邦法院,厘清召开国会权限

这篇文章是在3 年前刊登

尽管总检察长依德鲁斯哈伦强调,只有内阁可以决定何时召开国会,律师哈聂夫主张,交由联邦法院裁决和厘清,宪法是否有规定国家元首需听取内阁劝告来召开国会的问题。

哈聂夫(Haniff Khatri Abdulla)声称,国家元首或王宫可向联邦法院申请释宪。

他提醒,根据联邦宪法第130条文,国家元首能够向联邦法院提出宪法问题,以寻求法院的意见。

正在验证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