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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任动议乃宪政惯例,希盟法委会促检长勿违背

这篇文章是在3 年前刊登

希盟法律委员会今日指出,在国会提出信任或不信任动议是宪政惯例,而总检察长依德鲁斯的“没必要”观点,显然违反了宪政先例与约定俗成。

希盟法律委员会发文告强调,宪法并不只是一套成文规定,诠释宪法时也应理解宪政惯例,并加以巩固这些民主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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