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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大马》标志

柯玉莉起诉政府,要求修正通讯法令

这篇文章是在3 年前刊登

社运分子柯玉莉入禀诉讼,起诉大马政府通过《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将冒犯他人的网络评论列为刑事罪。

柯玉莉(Heidy Quah)是上个月30日通过律师楼Amer Bon,在雪兰莪沙亚南高庭入禀这起法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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