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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献金法助区分贪腐行为,政党收到资金须申报

这篇文章是在3 年前刊登

反贪污委员会主席阿占巴基认为,若制定政治献金法令可作为反贪会指南,以区分捐献政党的政治献金与私下捐给从政者的贪腐行为。

他说,目前大马还没有关于政治献金的法律,但国家施政、廉政及反贪中心(GIACC)正在准备有关草案,以提呈给反贪特别委员会(JKMR)。

“GIACC最近已准备政治献金相关法律,而我也参与讨论。已圈定特定范畴,包括政党从任何一方收到资金必须汇报及申报。

“此外,将设立监管机构或审计专员,监管任何政党的政治献金。”

阿占巴基昨日配合反贪会54周年庆,线上接受访问时这么说。

从政者必须支持新法令

阿占巴基指出,所有从政者是时候接受这项法律,如大选的政治献金必须受控制,而不像美国通过宣布资助者而允许提供政治献金予特定政党。

他认为,从政者必须支持落实这项法令,以证明他们清白及没有贪腐或滥权,同时向人民证明其透明及廉正领导。

他坦言,反贪会在接获从政者接收资金的投报时,是难以区分政治献金与贪腐行为,反贪会必须调查后归类为贪腐案件。

政府在2019年10月计划隔年在国会提呈政治献金法案,当时首相署部长已故刘伟强解释,该法案侧重于管制政治献金,以在未来打造零贪腐的国家生态系统。

针对设立反贪服务委员会,阿占巴基指出,已向反贪特别委员会提呈两项建议,即通过联邦宪法及相关法律委任反贪会主席一职,以及设立反贪服务委员会。

他补充,一旦拥有反贪服务委员会,将负责聘雇和解雇反贪会工作人员,而目前此事是由公共服务委员会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