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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未允天灾时提款,公积金局忧提领危及退休

这篇文章是在3 年前刊登

巫青团长阿斯拉夫日前重提主张,要求联邦政府允许公积金局会员提取1万令吉存款应急。惟雇员公积金局指出,《1991年雇员公积金法令》并未有任何条款,允许会员在面临天灾时提款。

《马新社》报道,雇员公积金局(EPF)昨日发表文告表示,《1991年雇员公积金法令》规定,雇员公积金账户1,即70%的储蓄只能用于退休后,而账户2(30%储蓄)则可根据未来退休生活可更美好的前提,酌情提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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