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滥用网络侮辱他人,法米不认罪获准保释
这篇文章是在3 年前刊登
社运艺术家法米惹扎再背负一条法庭刑事案,他今天被控不当使用网络设备,但他不认罪,获准保释候审。
根据控状,法米涉嫌在去年2月10日,于推特发表污蔑和侮辱他人的贴图,进而抵触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233(3)条文。
在这项“不当使用网络设备或网络服务”罪名下,被告一旦被判罪成,将面对最高罚款5万令吉,或监禁一年,或两者兼施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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