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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国会拒延国安法条文,警改用既有法律扣嫌犯

这篇文章是在3 年前刊登

国会下议院不通过内政部的动议后,意味着国安法未经审讯扣留条款将在7月31日后失效。全国总警长阿克里沙尼接受这项决议,并表明警方届时将援引既有的适当法律条文,如《刑事程序法典》扣留嫌犯。

阿克里沙尼今晚发文告指出,7月31日以后,警方不能再援引《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 法令》(SOSMA,简称国安法)第4(5)条文,扣留任何人长达28天,以助查与安全相关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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