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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险四月起立新规,按职业疾病处理冠病索赔

这篇文章是在2 年前刊登

从4月1日起,社会保险机构将按照“职业疾病”(Penyakit Khidmat)组别,处理所有关于2019冠病病例的索赔。

社险机构今天发文告说,除了冠病,归纳在职业疾病组别的其他传染病有立百病毒、结核病及鼠尿病。

该机构指出,若投保人欲就冠病病例索赔,该项申请仍符合资格,且可获得考量,惟限于接触到生物制剂的职业,以及在医护人员当中出现的感染。

“有关申请将以职业疾病处理,符合条件的投保人将根据各自的资格,在工伤保险计划(Skim Bencana Pekerjaan)或伤残保险计划(Skim Keilatan)之下获得赔偿。“

“相关赔偿涵括暂时丧失能力赔偿(FHUS)、永久丧失能力赔偿(FHUK)、遗属抚恤金、伤残抚恤金及丧礼福利金。”

四月前案例以工伤类别办理

该机构表示,在今年4月1日之前确诊的投保人所提呈的索赔申请,依然将以工伤处理。

截至3月26日,社险机构一共录得13万2988项本地和外籍雇员提出的冠病索赔申请,并在此举措在去年2月24日落实以来,已支付超过1亿3300万令吉予给投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