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承早就认识刘特佐,惟前一马秘书否认因而受委
这篇文章是在2 年前刊登
前首相纳吉一马案今日续审。前一马公司秘书林保森供称,他受委为公司秘书是通过董事局所批准,不是一马案通缉犯刘特佐。
现年51岁的林保森(Lim Poh Seng)是第18名控方证人。他说明,他是由董事局集体委任,而非个别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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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首相纳吉一马案今日续审。前一马公司秘书林保森供称,他受委为公司秘书是通过董事局所批准,不是一马案通缉犯刘特佐。
现年51岁的林保森(Lim Poh Seng)是第18名控方证人。他说明,他是由董事局集体委任,而非个别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