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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谭巴兰完成陈词,纳吉终审下周二继续

这篇文章是在2 年前刊登

滚动报道

联邦法院今早续审前首相纳吉的SRC国际公司案的上诉申请。

《当今大马》为读者带来现场滚动报道。


下午5点:

本次SRC案审讯报道至此结束,感谢各位读者的一路追踪。 请订阅《当今大马》,支持我们继续为你带来更多报道。每日只需区区41仙,即可阅读三语新闻。


给辩方三天准备陈词

下午4点02分

纳吉的辩护律师郑宝德重申,不会在下周二口头陈词。

不过,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文表示,联邦法院仍会保留郑宝德口头陈词时段,而郑宝德可以用明天、后天以及下周一来准备。

西谭巴兰总结陈词。

法庭宣布休庭,并在下周二恢复审讯。


法庭再拒绝审讯展延

下午3点30分

纳吉的辩护律师郑宝德申请将下周二和周三的审讯展延。

不过,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文驳回这项申请,并提醒郑宝德仍是纳吉的代表律师。

“已经声明很多次了,本上诉不得展延。我们会按时间表审理。”

此前,郑宝德申请退出,不再为纳吉代辩,但遭法庭拒绝。

西谭巴兰继续口头陈词。

纳吉未呈阿拉伯捐款函

下午3点23分

西谭巴兰口头陈词时指出,初审法官认为纳吉声称巨款来自阿拉伯捐款的说法非常可疑,因为纳吉的代表律师并没有将所谓的阿拉伯捐款信呈堂。

西谭巴兰说,纳吉的辩护律师原本想要仰赖那些信件,来证明巨款来自阿拉伯王室的捐款。

“上诉人的证据也破坏了阿拉伯信件的可信度(如果有的话),因为他们没有提到(阿拉伯)国王或他在利雅得会议的承诺(捐款)。”

“上诉人坚持认为资金来自国王,唯一原因是因为(相信)(商人)刘特佐。考虑到上诉人的身份位阶(时任首相兼财长),这显然是不可信的。”


纳吉知道巨款源自不法交易

下午3点14分

西谭巴兰指出,纳吉其实知道自己户口收到的4200万令吉是来自不法的活动。

西谭巴兰申辩,初审法院正确地推测,纳吉知道那些款项资金是从SRC国际公司非法获得的。

西谭巴兰接着就纳吉已获定罪的三项洗钱罪名,提出证明。


法庭准时复审

下午3点01分

联邦法院复审。纳吉也继续坐在被告栏内。


暂休庭下午三点复审

中午12点23分

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文谕令暂时休庭,下午三点再复审。

周五下午也是穆斯林的祈祷时间。


所谓的阿拉伯捐款不可信

中午12点17分

西谭巴兰口头陈词时指出,高庭审理SRC案时,纳吉宣称户口的巨款是沙地阿拉伯王室的捐献,可是法官认为这一点不可信。

西谭巴兰说,高庭权衡全部证据时得出了这一结论。


黑莓讯息证明纳吉知户口交易

早上11点54分更新

西谭巴兰指出,前AmBank公关部经理余金萍负责管理纳吉的户口,并且使用黑莓通讯(BBM)接受富豪刘特佐的指令。

西谭巴兰口头陈词时说,BBM聊天记录显示,银行人员等会收到消息,例如刘特佐转发纳吉的讯息,告知说上诉人已经或将要开具支票,以及将有汇款给上诉人。

西谭巴兰申辩,BBM聊天记录表明,上诉人动用刘特佐核实其银行余额,确保有足够的款项或资金,以支付信用卡费用,以及已发出或将要发出的支票。

纳吉挪用4200万证据确凿

早上11点27分

西谭巴兰申辩,控方提出了确凿的证据,证明纳吉挪用源自SRC公司的4200万令吉,而且转为己用。

西谭巴兰指出,高庭审理SRC案,辩方律师交叉盘问控方证人时,无法反驳这一事实,即巨款确实存入上诉人的AmBank户口,而且还以之谋取私利。


法庭恢复审讯

早上11点17分

联邦法院续审。

法庭暂时休庭

早上10点53分

法官谕令暂时休庭。


纳吉未申诉户口流入巨款

早上10点42分

西谭巴兰指出,纳吉从来没有向任何一间银行申诉户口流入4200万令吉巨款,而且还进一步地动用该款项。


纳吉解雇再益律师楼律师

早上9点38分

联邦法院甫开庭,纳吉律师郑宝德便通知法院,上诉人纳吉已经解雇来自再益依布拉欣律师楼(Zaid Ibrahim Suflan TH Liew & Partners)的新律师团成员。

不过,郑宝德本身维持为纳吉代表律师。

接着,领审的首席大法院东姑麦文指示续审,而副检察司西谭巴兰继续口头陈词。

纳吉昨天在面子书贴文,暗批律师再益依布拉欣弄巧成拙,导致他陷入穷途末路。


前首相纳吉的SRC上诉案终审今天进入第4天审讯,主控官西谭巴兰将继续陈词。

在本周一和周二两天的聆审日,联邦法院五司是驳回纳吉提呈新证据的申请,也拒绝纳吉律师郑宝德要求展延审讯3至5个月的申请

而在昨天的审讯中,郑宝德再度提出展延审讯申请,否则将退出代表纳吉。不过,五司在商议后,宣判驳回郑宝德的退出申请,同时继续主案审讯。

惟郑宝德当场拒绝口头陈词,而联邦法院五司也转而要求控方陈词。

不过,郑宝德后来表明会提呈新的书面陈词,但没有说明他们何时提呈相关文件。

聆审此案的联邦法院五司,是由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文为首,其余4名法官分别是东马首席大法官阿邦依斯甘达(Abang Iskandar Abang Hashim)、娜丽妮(P Nallini)、林添钻(Mary Lim Thiam Suan)和莫哈末扎比丁(Mohamad Zabidin Mohd Diah)。

2020年7月28日,时任吉隆坡高庭法官的纳兹兰裁定,纳吉在本案中的七项控罪全数罪成,判处监禁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惟允准暂缓刑罚,以候上诉。

2021年12月8日,上诉庭维持高庭判决。纳吉律师团队接着于今年4月25日入禀上诉

纳吉此前曾任财政部长,也是一马公司的顾问局主席、SRC公司的名誉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