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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菲宜洗钱案表罪不成立,当庭释放

这篇文章是在2 年前刊登

吉隆坡高庭裁决,资深律师沙菲宜的950万令吉洗钱案2控罪表罪不成立,当庭获释。

承审法官莫哈末加米尔(Muhammad Jamil Hussin)裁定,控方未能证明沙菲宜2项罪控的表面证据确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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