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33宗冒名投票报案,槟城警方援选举法彻查
槟州警方接获33宗在第15届大选遭人冒用名字及身份证投票的投报,并开设28份档案展开调查,惟迄今未逮捕任何人。
槟州总警长莫哈末苏海里指出,警方援引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第7条文,即假冒选民的罪名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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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州总警长莫哈末苏海里指出,警方援引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第7条文,即假冒选民的罪名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