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菲宜重提大法官丈夫贴文,坚称东姑麦文应退审
滚动报道
前首相纳吉SRC案的司法检讨申请今天进入第三天审讯。《当今大马》以滚动报道,追踪此案的最新发展。
中午4点32分:
《当今大马》今天的滚动报道在此结束。感谢读者的陪伴,欢迎订阅,支持独立媒体。
沙菲宜结束陈词
下午3点48分:
沙菲宜结束口头陈词。
法庭将在明天早上续审。
副检察司西谭巴兰(V Sithambaram)料将在明天进行控方的口头陈词。
首席大法官不应聆审
下午3点40分:
沙菲宜提出,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文不符资格聆审纳吉的上诉案。
他重提,东姑麦文的丈夫扎玛尼(Zamani Ibrahim)于2018年的第14届大选后在面子书贴文,将一马公司和SRC国际公司的问题归咎时任首相纳吉。
沙菲宜表示,随着东姑麦文的丈夫在面子书贴文批评纳吉,所以东姑麦文并不符合承审资格。
“他(东姑麦文的丈夫扎玛尼)在2018年大选成绩出炉后,就严厉批评纳吉。在面子书上甚至像是在庆祝。”
纳吉在去年8月23日的SRC上诉案审讯开始便提出申请,要求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文退审,理由是东姑麦文或受到丈夫影响,导致对他有偏见。
不过,五司驳回退审申请,因为东姑麦文丈夫在面子书发文之时,这宗案件还未开始。
44理由足以让纳吉获释
下午2点51分:
沙菲宜陈词,在纳吉提出的94项上诉理由当中,有44项足以让纳吉在SRC案获无罪释放。
他说,若由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文为首的五司之前在审理纳吉的上诉时,只要愿意考量当中的44项,都可以证明纳吉无罪。
“没有人说他们(联邦法院五司)必须接受每一个理由。”
“大概44项(上诉理由)都是可靠的,足以(让纳吉)无罪释放。”
审讯恢复
下午2点33分:
午休结束,法庭恢复审讯。
法庭午休
中午12点50分:
法庭午休,下午2点30分续审。
法院未评估分析上诉理由
中午12点12分:
沙菲宜也指控联邦法院在审理纳吉的上诉时,并未分析和评估纳吉所提出的94项上诉理由。
他指出,联邦法院驳回纳吉上诉的裁决,事实上只有3个段落。
“没有提供原因。没有评估和分析事实和法律,以及94项上诉理由。”
否认纳吉律师拒陈词
上午11点56分:
沙菲宜继续陈词,表示纳吉的前代表律师郑宝德,并非拒绝在联邦法院的上诉审讯中陈词。
他说,纳吉的前代表律师团只是要求更多的时间准备,以在上诉案的审讯中可以作出更有效的辩护。
“(联邦法院)提到(纳吉律师)拒绝陈词,看起来像是纳吉或他的律师很顽固,但事实并非如此,他们只是要求更多时间(准备陈词)。”
审讯恢复
上午11点25分:
法院在短暂休息后恢复审讯。
沙菲宜复诵纳吉声明
上午11点05分:
沙菲宜在法庭上,念出纳吉去年在联邦法院被判刑前发表的声明全文。
纳吉是于去年8月23日,在联邦法院驳回其上诉申请前,在被告栏内读出一篇准备好的声明。
他当时控诉国家的司法对他不公,尤其是法庭拒绝展延审讯,导致他实际上没有代表律师,所以未获的公平的机会陈述他的上诉。
沙菲宜念完之后,东马大法官阿都拉曼宣布暂时休庭。
法官提醒沙菲宜别离题
上午10点04分:
联邦法院法官王南吉提醒沙菲宜,今天审讯是关于是否检视联邦法院裁决,而非SRC案的上诉。
他要求沙菲宜在陈词时,别谈2020年吉隆坡高庭的裁决,以致偏离要求司法检讨的主题。
王南吉说明,今天的司法审核申请,乃是有关联邦法院去年驳回纳吉的上诉申请,而非SRC案的案情。
“看来,你是在谈案情而非程序。没必要。对我们来说,那都是无关的。”
“你自己也清楚说明,这(申请)是关于程序。但你的陈词确实有关高庭下判的案情。”
“专注在(上诉)程序。这不是(案情)上诉的审讯。”
联邦法院派出五司审理纳吉的这项司法检讨申请,为首的是东马大法官阿都拉曼(Abdul Rahman Sebli)。
除了王南吉,其他的承审法官为联邦法院法官罗扎丽雅(Rhodzariah Bujang)、诺丁哈山(Nordin Hassan)与上诉庭法官阿布巴卡(Abu Bakar Jais)。
罗斯玛旁听审讯
早上9点37分:
纳吉的妻女,罗斯玛和诺雅娜(Nooryana Najwa)进入审讯室,同座在旁听席,聆听沙菲宜的口头陈词。
法院未考虑94上诉理由
早上9点20分:
沙菲宜称,以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文(Tengku Maimun Tuan Mat)为首的联邦法院五司在去年的上诉审讯中,并未酌量纳吉所提出94项上诉理由。
他说,这是因为,纳吉当时并没有真正的律师代表。
沙菲宜所指的是,联邦法院在去年的审讯中拒绝纳吉的代表律师郑宝德退出案件。
在去年的SRC案件终审前夕,纳吉更换代表律师,由郑宝德在7月26日起取代沙菲宜,担任纳吉的新律师。
郑宝德随后以需要更多的准备时间,要求展延案件3至5个月,但法院拒绝展延。
郑宝德随后坚持退出SRC案,不再代表纳吉,而且在联邦法庭否决他的申请后消极抵抗,拒绝口头陈词。
审讯开始
早上9点05分:
纳吉进入被告栏,法庭开审。
纳吉的首席辩护律师沙菲宜开始口头陈词。
总检察署团队进入法庭
早上8点35分:
以西谭巴兰(V Sithambaram,下图)为首的控方团队进入审讯庭,等待开庭。
纳吉要求检讨终审裁决
早上8点30分:
前首相纳吉的SRC案检讨终审裁决审讯进入第三天,纳吉代表律师沙菲宜料将继续陈词。
纳吉去年8月23日罪成入狱后,入禀申请新一批法官来检视联邦法院五司的8月23日裁决。
当时,以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文的法院五司驳回纳吉的最终上诉,并裁定纳吉在SRC案中罪成,入狱12年与罚款2亿1000万令吉。
纳吉在SRC案中总共被控7项罪名,包括3项失信控状、一项滥权控状以及3项涉嫌相同款项的洗黑钱控状,涉及款项为4200万令吉。
如果联邦法院批准申请,除了宣判纳吉无罪释放,法院也可能安排不同的法官重审SRC上诉案。
在1月19日检讨裁决的审讯第一天,纳吉律师沙菲宜要求上诉庭法官阿布巴卡退审,但遭到法院驳回。
而在昨天的审讯第二天,沙菲宜重申,联邦法院在审讯期间拒绝让纳吉律师退出,乃是错误的裁决,导致纳吉未获得公平的审讯。
他也指控,联邦法院去年“匆匆”裁决纳吉的SRC案,与2022年11月19日举行的第15届全国大选有关。
除了SRC案,纳吉目前还有另外4项案件在审理或等待审理,即一马公司案、窜改稽查报告案、IPIC失信案以及SRC加控洗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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