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假文件诈领Mitra款项,公司董事挨罚六万
这篇文章是在1 年前刊登
一名63岁的公司董事承认两年前伪造文件,向印裔社会转型单位申领款项后,遭吉隆坡地庭判处罚款6万令吉。
《马新社》报道,被告勒古(Reghu P.V. Bhaskaran)昨天向地庭法官阿祖拉阿尔威(Azura Alwi)承认三项伪造文件的罪名。
阿祖拉也裁定,若勒古无法支付罚款,则必须以监禁21个月来代替。
控状声称,勒古于2021年5月5日,向位于布城的印裔社会转型单位(Mitra)总部提呈两张金额为2万5000令吉的假发票,以及一张金额5000令吉的假付款凭证,诈领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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