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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庭认定无法影响决策,罗兹曼摆脱纳闽港滥权案

这篇文章是在1 年前刊登

前纳闽国会议员罗兹曼被控,于2018年担任纳闽港务局副主席时滥权的案件下判。地庭裁定他表罪不成立,而当庭释放。

地庭法官罗兹娜(Rozina Ayob)在今日下午裁定,控方无法证明罗兹曼的表面罪名。

根据控状,现年58岁的罗兹曼纳闽港务局(LPA)副主席身份,滥权受贿,将作为纳闽Dermaga Merdeka港口营运商的合约,颁给与其父亲和弟弟有利益关系的纳闽自由港管理私人有限公司(Labuan Liberty Port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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