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伤害他人感受罪,笑屋老板挨罚八千元
地庭今日宣判笑屋俱乐部拥有人里沙在面子书发布种族敏感内容罪成,罚款8000令吉。
主控官努鲁艾茵通知地庭,总检察署于6月7日接获里沙提呈的第三份陈情书,法官普里西拉因而对里沙作出上述裁决。
40岁的里沙对第一项控状改口认罪,法庭谕令他若无能力缴交罚款,则监禁4个月代替,而他已缴付罚款。
根据努鲁艾茵,今日的过堂旨在就陈情书作决定,控方同意接受里沙针对第一项控状认罪。
“不过,里沙面对的另两项控状则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171A条文,以一并考虑(TIC)的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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