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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资部促雇主让员工回乡投票,否则罚5000监1年

这篇文章是在1 年前刊登

人力资源部副部长慕斯达法尤努斯提醒雇主允许员工回乡,以便在8月12日州选举履行选民义务。

尽管如此,他说,人资部不打算针对此事发出任何通令,因为《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已阐明,任何阻止员工投票的雇主可罚款5000令吉或监禁1年。

“所有雇主都必须遵守,允许员工返乡投票。”

“对于员工,如果有雇主不允许他们回乡投票,请通知劳工局或我们其他机构,以采取进一步行动。”

他是在马江工业训练学院出席东区三方交流会开幕后,向媒体这么说。

选委会之前宣布,6州选举提名日在7月29日,提前投票日为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