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C加控洗钱案:纳吉呈陈情书要求撤控
前首相纳吉被加控3项与SRC国际公司2700万令吉有关的洗黑钱控罪,纳吉已向总检察署提呈陈情书,以寻求撤控。
《马新社》报道,副检察司莫哈末阿斯洛夫(Mohd Ashrof Adrin Kamarul)告诉高庭法官慕尼安迪,陈情书是在7月31日发给总检察署,并已在8月2日收件。
这是纳吉在其第二宗SRC案中,所提呈的首份陈情书。
莫哈末阿斯洛夫说,总检察署需内部研究陈情书,控方要求择定在3个月后的另一个案件管理日期,以掌握辩方所提出的所有课题,并提供书面答复。
“被告律师提出数个相关课题,主要是除了已在SRC原案提呈的文件外,还包括将在本次审讯所提呈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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