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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无权“不允许”通知,LFL强调人民有宪赋集会权

这篇文章是在1 年前刊登

警方以国盟916集会并未依法通知为由,不鼓励民众参与,引起捍卫自由律师团的反弹,强调当局不得剥夺任何人的集会权利。

捍卫自由律师团(LFL)总监再益玛立(Zaid Malek)今日发文告,批评警察不了解2012年和平集会法,因为法令并无要求集会主办方“申请”准证,只需要通知当局。

而警方在得到通知后,可以限制集会,但警方无权直接剥夺任何人的集会权利。

“根据武吉阿曼刑事罪案调查局总监的回应来看,警方已经接到了集会的通知,反对的只是通知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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