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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来登政变后搁浅,政府应重新考虑设《跨境烟霾法》

这篇文章是在9 个月前刊登
议员观点

烟霾“季节”又来了。

事实上,自1980年代以来,烟霾对于东盟国家来说几乎是每年都会面对的难题。

烟霾通常出现在每年的6月至9月,即西南季候风季节。而烟霾的严重程度取决于该年份的天气有多干燥和炎热,以及各国政府如何控制森林火灾(或泥炭火患)。

在过去的几年里,发生在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新加坡和汶莱的跨境烟雾严重影响了人民的环境、经济、公共健康和福祉。烟雾事件可能导致国家损失超过10亿令吉,这包括对旅游业和企业的影响,用于灭火和人工降雨作业的成本,导致航班和体育赛事的取消,公共卫生的费用,生物多样性的破坏等等。

自2019年以来,我一直主张马来西亚应该制定一项《跨境烟霾法案》(THA)。

该法案将使政府能够针对在马来西亚引起烟雾的大马个人或公司采取行动,无论森林火灾发生在何处。目前,马来西亚没有具体的法律来管制这种情况,而新加坡则在2014年通过了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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