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事庭判蓄意侮辱罪成,罚款黄彦铬五千元
吉隆坡推事庭裁决,马来亚大学毕业生黄彦铬“蓄意侮辱及破坏安宁”罪名成立,罚款5000令吉。
推事伊莉玛丽萨(Illi Marisqa Khalizan)下判时表示,辩方无法对控罪挑起合理怀疑,因此裁定黄彦铬罪名成立。
“(答辩人)所给的辩解理由,无法否认构成第504条文(蓄意侮辱罪所规定)里的要素。”
“法庭也不同意答辩人所提出的理由,即他(黄彦铬在举牌抗议前)没有其他选择。”
随后,伊莉玛丽萨宣判罚款5000令吉,若无法缴付则坐牢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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