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措辞形容跨性别者,平权组织轰警方媒体不尊重
这篇文章是在1 年前刊登
性少数维权组织“姐妹要正义”谴责警方和媒体,在柔佛一宗跨性别者死亡案上,使用不尊重措辞形容跨性别者。
姐妹要正义(Justice for Sisters)今日发文告批评警方和媒体,在上周日提到柔佛新山淡杯第一花园(Taman Tampoi Utama)一名30岁跨性别者死亡案时,所使用的措辞。
该组织炮轰柔州总警长卡玛鲁(Kamarul Zaman Mamat),形容该跨性别女子为“穿女装的男子”,这不尊重逝者。
“警方和媒体使用的措辞,没有尊重逝者尊严。在逝者亲人和跨性别群体本已艰难的时期,这会引起不必要的负面关注和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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