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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哈迪等三造否认,逼哈林沙辖放弃玲珑股权

这篇文章是在9 个月前刊登

前首相马哈迪、前第二财长诺莫哈末及大马政府声称,没逼迫商人哈林沙辖在2001年放弃他在玲珑有限公司控股的权益。

他们是在10月6日向吉隆坡高庭提呈的抗辩书中,如此表示。

"第三被告(政府)从未强制收购起诉人(哈林沙辖)的股权,以便独自或与玲珑有限公司(Renong Bhd)一起全面收购马友乃德(UEM)的所有股权。”

“起诉人本身同意了有关收购,而补偿额为1亿650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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