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打稀土案:又到大臣机构前CEO被控二罪
这篇文章是在1 年前刊登
继吉打州务大臣沙努西的前政治秘书希佑米,吉打州务大臣机构前首席执行员莫哈末索比里也因为涉嫌在合作开采稀土项目索贿及收贿,今早被控上亚罗士打地庭。
63岁索比里(Muhamad Sobri Osman)在通译员宣读2项控状后,在法官罗哈杜面前否认有罪。
根据第一项控状,被告被控于5月20日在泰国合艾一间酒店,向约翰阿巴比(John Abad Pe)索取400万令吉贿金,作为该公司与吉打大臣机构签署谅解备忘录,以协助稀土开采公司集团私人有限公司(Syarikat Kumpulan Perlombongan REE Sdn Bhd)合作在吉打开采稀土。
对于此罪行,控方要求援引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66条文,允许任何在国外犯下该条文罪行的马来西亚公民及永久居民可在国内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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