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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霸命案法庭判监16年,姚伟良将上诉寻求减刑

这篇文章是在7 个月前刊登
四年前的隆芙大道路霸命案今日判刑,沙亚南高庭宣判被告姚伟良监禁16年。

刑罚将从2019年8月10日,即姚伟良(Yew Wei Liang,译音)的被捕日算起,因此姚伟良尚需坐牢12年。

根据《马新社》,法官茱莉亚(Julia Ibrahim)在宣判时表示,法庭已考虑要求减轻刑罚的因素,包括姚伟良的背景、他在调查期间给予合作及死者家庭的供述。

“与此同时,法庭必须在此类案件中维护公共利益,并做出具有威慑力的判决,给公众带来教训,因为此案最初是一起路怒案,是受愤怒和不满情绪所驱使。使用违禁物质而加剧的不满只会带来不良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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