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维兴昨天呈信,辞隆雪华堂执行长职
这篇文章是在1 年前刊登
隆雪华堂宣布,已接纳执行长王维兴的呈辞。
隆雪华堂会长颜登逸今日发文告表示,于12月12日早上收到执行长王维兴先生向董事会的辞呈,即日生效。
“本堂经过内部讨论后一致同意接纳王维兴的辞呈。”
“同时本堂宣布即日起,由蔡美霞女士担任代行政主任一职,以带领和协调本堂秘书处的行政工作。”
“本堂对王维兴过去在本堂任职期间的一切贡献和服务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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