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导演制作人出庭面控,否认伤害他人情感罪
这篇文章是在9 个月前刊登
电影《飞行奶油》导演凯里尔安华和制作人陈明庆今日出庭面控,针对蓄意伤害他人宗教情感罪名的提控,两人皆否认有罪。
吉隆坡推事庭上,凯里尔安华(Mohd Khairianwar Jailani)和陈明庆遭控抵触《刑事法典》第298条文。
一旦罪成,两人将面对最高一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控状声称,31岁的凯里尔安华身为《飞行奶油》的导演和编剧,以及36岁的陈明庆身为该电影的制作人,于去年2月26日犯下蓄意伤害他人宗教情感的罪行。
正在验证用户
每月12.50令吉
- 无限畅读全站內容
- 参与评论与我们分享您的观点
- 与亲友分享《当今大马》付费内容
- 可扣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