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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组织齐挺艺术表达自由,促撤控《飞》导演制作人

这篇文章是在6 个月前刊登

九个非政府组织抗议政府以“蓄意伤害他人情感”的罪名,提控电影《飞行奶油》导演凯里尔安华和制作人陈明凯,要求撤销控诉。

它们今日联署发文告提出4项要求,呼吁政府勿利用法律模糊地带,来限制艺术表达自由。

“艺术表达自由是建国和培养创造文化的必要组成部分。”

“我们呼吁政府立即无条件撤销对凯里尔安华(Mohd Khairianwar Jailani)和陈明凯(音译,Tan Meng Kheng)的提控。”

“我们敦促昌明政府停止将宗教冒犯刑事化,以及利用法律里的模糊条款,来限制国内言论和艺术表达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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