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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市厅命令特定商家,大宝森节禁售酒三天

这篇文章是在5 个月前刊登

大宝森节明日将至,槟岛一些商家却接获指示,禁止在佳节期间售卖酒精饮品。

据《自由今日大马》报道,槟岛市政厅在志期1月22日的公函中载明,皇后街、牛干冬、吉宁仔街、海墘新路、红灯角、头条路、柑仔园路、西方路、瀑布路的所有商业场所,禁止在1月24日至26日期间售卖酒精饮料。

信中表示,这项临时禁酒令乃是槟州兴都基金会(Penang Hindu Endowments Board)于12月4日的决定,旨在确保大宝森节庆典有序和平。

“未能遵循这份通告(上的指示),或将导致营业执照在无需另行通知的情况下遭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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