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米促避免评论特赦局决定,“若违法可被对付”
这篇文章是在9 个月前刊登
通讯部长法米呼吁各方尊重特赦局为前首相纳吉减刑的决定,并避免在社交媒体上评论此事。
他说,联邦宪法第 42 (1) 条文阐明,元首有权决定此事,且不能挑战上法庭。
“既然不能带上法庭,我要求我们都尊重(特赦局的决定)。如果我们在评论时反应过激,警方或通讯和多媒体委员会(MCMC)可以采取行动。”
“因此,请不要违反法律、礼仪或道德,别触及3R问题(宗教、种族和王室)。这是给每个人的提醒。”
“我敦促各方谨慎(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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