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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姑麦文派定心丸,聂依琳案判决不影响伊法地位

这篇文章是在9 个月前刊登

联邦法院宣判《2019年丹州伊斯兰刑事法令》16项条文违宪,惟联邦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文表明,是次判决并不会影响伊斯兰,乃至伊斯兰法庭在马来西亚的地位。

她解释,联邦法院仅是就丹州议会是否按照《联邦宪法》制定相关条文一事下判。

“换言之,摆在我们面前的课题,无关伊斯兰和伊斯兰法庭在马来西亚的地位。”

“伊斯兰和伊斯兰法庭(的地位)的维系,并非本案(处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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