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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大法官:丹伊刑法不仅16条文涉违宪

这篇文章是在5 个月前刊登
联邦法院日前宣判《2019年丹州伊斯兰刑事法令》16条文违宪。虽然伊党与土著团结党大力抗议,惟前首席大法官阿都哈密认为,违宪的条文并不仅有这16项。

阿都哈密(Abdul Hamid Mohamad)昨日在个人网站发布文章说,早在十年前,他就曾撰文书写伊斯兰法与民事法之间的冲突。

“联邦法院裁定该法令16条文无效,是因为‘这些条文的本质,乃隶属于联邦权限(Federation List),只有国会有权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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