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议院通过大专法修订案,议员忧有损校园民主
这篇文章是在7 个月前刊登
国会下议院以声浪表决通过《1971年大专法令》修订案。不过在表决前,一些朝野议员纷纷对董事会可决定学生代表任期的条文,提出担忧。
修订案的第48(11)(4)(a)条文在二读期间,引起朝野议员的关注。
有关掀起争议的新条文允许,大学董事会可左右一名学生在学生代表理事会中的任期。
希盟埔莱国会议员苏海占(Suhaizan Kaiat)在辩论有关修订案时表示,允许大学董事会插手任期的做法,可能导致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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