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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条文理由有误,LFL质疑内长不了解修宪案

这篇文章是在7 个月前刊登

内政部长赛夫丁再度维护公民权修宪案,惟捍卫自由律师团批评,赛夫丁为删除永久居民子女公民权条款提供的理由有误。

捍卫自由律师团顾问苏仁德兰(N Surendran)今日在文告中质疑,政府是否已充分了解这项修宪案的事实及可产生的后果。

苏仁德兰特别点名赛夫丁昨日的国会言论,即政府将删除第二附录第二部的第1(1)条文,而此条文目前适用于新加坡公民在两国分开后来到马来西亚,在此结婚并生育子女的情况。

“赛夫丁要求删除第1(a)条文中的‘永久居留权’(PR)条款的理由,有根本性错误,因为这是建立在错误的事实和未能掌握其历史渊源的基础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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