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当今大马》标志

团结部无权对3R采取行动,仅二部门有权对付违法者

这篇文章是在6 个月前刊登

团结部长亚伦阿格强调,只有内政部和通讯部有权通过数项法令,向触及3R,即宗教、种族及王室课题或争议的人士,采取行动。

他今日发文告说,内政部和通讯部有执法权力,可援引1948年煽动法令、1984年印刷及出版法令、1967年警察法令、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对付违法者。

他指,当出现3R课题或争议时,并非团结部不采取行动,而是该部门没有执法权。

“本部门仅着重于监督团结课题,以及在高风险地区落实干预项目,以加强各种族及宗教人民之间的互动和融合。”

正在验证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