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途径吸纳平行培训毕业生,医疗学者反对修法
这篇文章是在7 个月前刊登
卫生与医疗领域教授小组表态,反对为平行途径培训项目修订《1971年医药法令》。
卫生与医疗领域教授小组(Kumpulan Profesor Kesihatan dan Perubatan)组长诺哈欣(Noor Hassim Ismail)认为,既有程序已足以解决平行途径培训项目(parallel pathway)毕业生所面临的问题,无需劳师动众修订《1971年医药法令》(50号法令)。
“他们参与的培训项目所授予的资格,并不受马来西亚医药理事会(MMC)所承认。”
“若要将他们注册为专科医生,按即有的法律,可透过学分转移或课程编排的方式,将他们吸纳到本地培训项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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