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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勿榴莲农与移工获释,仍需到森林局给供

这篇文章是在5 个月前刊登
警方昨天援引“擅闯森林”条文,逮捕一名劳勿榴莲农与移工。两人虽然已在昨晚获释,但需要在今天傍晚到森林局给口供。

行动党劳勿国会议员邹宇晖昨晚发文告表示,警方是援引《1984年国家森林法令》第47条文(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森林)逮捕榴莲农赖桂英与该名移工。

两人于昨晚7点半左右,获得警方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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