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特委会表态,同意选委会主席任命须透明
这篇文章是在6 个月前刊登
国会(人权、选举与体制改革)特别遴选委员会主席梁自坚呼应公民社会的说法,即选委会主席的任命,应事先咨询国会,以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
《马新社》报道,梁自坚表明,该委员会已准备好召开会议,审查新任选委会主席人选,并在随后给联邦政府与国家元首提出建议。
“(透过国会特别遴选委员会)就任命选委会主席一事接洽国会,是对我们公民社会的伙伴释放善意,认同他们的关切,同时表明团结政府致力于真正的、即刻的、具有影响力的长期体制改革。”
5月10日,净选盟联同83造,疾呼联邦政府设立国会选举事务常务委员会,并交由该委员会提名、审核新任选委会主席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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