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与沙砂对数管辖权诠释不同,需交内阁敲定
副首相兼能源及水务转型部长法迪拉指出,沙巴、砂拉越及联邦在数项管辖权,如边界及土地出现不同诠释,需要由内阁敲定。
他说,在5月28日由他主持的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执行行动理事会的技术委员会会议,已讨论此课题。
“其中一个是关于海域管辖权,即我们的大陆架,我们的边界范围到哪里。”
“砂拉越的解释是我们已经有自己的法律,在马来西亚成立前就有州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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