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团队申请获批,高庭将检视控罪是否合宪
这篇文章是在5 个月前刊登
吉隆坡推事庭今日批准《飞行奶油》导演凯里尔安华和制作人陈明庆的申请,而交由高庭检视有关蓄意伤害他人宗教情感罪的《刑事法典》第298条文是否合宪。
推事诺惹丽娜(Noorelynna Hanim Abd Halim)今日批准,两人寻求交由高庭检视该法律条文的申请。
“经过全面的研究和权衡,申请人在3月11日入禀的申请通知书以及在5月10日的书面和口头陈词,法庭认为这项申请是有依据的。”
“因此,法庭搁置两名申请人所面对的案件,直至高庭就宪法问题作出裁决为止。”
正在验证用户
每月12.50令吉
- 无限畅读全站內容
- 参与评论与我们分享您的观点
- 与亲友分享《当今大马》付费内容
- 可扣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