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院允准洛曼上诉,藐视法庭案改判守行1年
这篇文章是在4 个月前刊登
巫统最高理事洛曼阿当3年前,因恐吓前首相纳吉一马案证人而藐视法庭,获判监禁一个月。联邦法院今日局部批准他的上诉,改判其遵守一年的守行令。
以法官娜丽妮(P Nallini)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今日一致作出上述裁决。
他们局部允准洛曼(Lokman Noor Adam)的上诉,即撤销其监禁一个月的刑罚,改为守行一年。
本案的另外两名承审法官分别为罗扎丽雅(Rhodzariah Bujang)以及阿布巴卡(Abu Bakar Ja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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