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法官希山慕丁出掌人权会,任期三年
这篇文章是在4 个月前刊登
前上诉庭法官希山慕丁尤努斯受委为新任人权委员会主席,任期3年,从7月3日起生效。
“根据1999年《人权委员会法令》第5(2)条文,国家元首已同意任命希山慕丁尤努斯为人权委员会主席,任期三年。”
政府首席秘书祖基阿里是于今日发文告时,如此宣布。
正在验证用户
每月12.50令吉
- 无限畅读全站內容
- 参与评论与我们分享您的观点
- 与亲友分享《当今大马》付费内容
- 可扣税
前上诉庭法官希山慕丁尤努斯受委为新任人权委员会主席,任期3年,从7月3日起生效。
“根据1999年《人权委员会法令》第5(2)条文,国家元首已同意任命希山慕丁尤努斯为人权委员会主席,任期三年。”
政府首席秘书祖基阿里是于今日发文告时,如此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