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自由法将设独立机构,用以检讨受拒申请
这篇文章是在4 个月前刊登
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副部长古拉透露,《资讯自由法案》将纳入一项条款,即成立独立机构,负责检讨依据法令提交却遭驳回的申请。
古拉今日回复伊党瓜拉吉赖国会议员阿都拉迪夫(Abdul Latiff Abdul Rahman)的附加提问时指出,上述建议是政府促进自由获取资讯的部分举措。
“根据这项法律,其中一项建议就是设立一个独立机构。”
“如果有任何(政府)部门决定拒绝提供任何文件,此决定可以提交给该机构检讨。”
正在验证用户
每月12.50令吉
- 无限畅读全站內容
- 参与评论与我们分享您的观点
- 与亲友分享《当今大马》付费内容
- 可扣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