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司机刑法应等同醉驾,政府拟修交通法严惩
交通部长陆兆福指出,政府计划今年修订《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5A条文(醉酒驾驶),以便也能提控吸毒驾驶罪行,即使没造成意外事故。
他认为,吸毒司机罪行应与酒驾司机接受同样刑法,但现有法律对有关罪行不严厉。
他说,在与相关部门及局官员进一步讨论后,修订条文建议将于10月国会下议院第3次会议中提呈。
“现有法律对吸毒司机不够严厉,因为我们只有在发生事故才能提控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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