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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女童案:被告挨控15罪,母亲付6万元保释

这篇文章是在3 个月前刊登

31岁男嫌犯梁文胜因为涉嫌掳走6岁廖姓女童,今日分别在新山和古来法庭,面对共15宗罪名的提控,惟他全数不认罪,最终以总数6万令吉保释金保外候审。

《马新社》报道,梁文胜(Leang Win Son,译音)是今日在新山地庭,分别在新山第二地庭法官拉希达(Rasidah Roslee)以及第三地庭法官西蒂诺来达(Siti Noraida Sulaiman)面前被控8项罪名。

梁文胜在新山第二地庭被控2项罪名。

根据控状,梁文胜涉嫌于2024年7月20日晚上8点30分,在新山依斯干达公主城Eco Galleria绑架儿童,抵触《刑事法典》第363条文下1项提控,一旦罪成,可监禁最高7年和罚款。

梁文胜也被控于2024年7月23日早上4点45分,在雪州峇冬加里一家酒店非法禁锢儿童,抵触《刑事法典》第346条文,一旦罪成,可监禁最高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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