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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非贪婪而接管1MDB”,沙菲宜指责沙鲁才是推手

这篇文章是在1 个月前刊登

前首相纳吉的一马公司案续审。纳吉首席辩护律师沙菲宜表示,纳吉在2009年并非心生贪婪才“认养”一马公司。

沙菲宜今日在吉隆坡高庭指出,前一马公司执行长沙鲁(Shahrol Azral Ibrahim Halmi)才是促使一马公司由联邦政府接管的“推手”。

一马公司的前身机构为登嘉楼投资机构(TIA),该机构原是隶属于登州大臣机构的州投资臂膀。2009年7月,联邦政府接管该机构,并在该年9月将其易名为一马公司。

沙菲宜向本案承审法官柯林(Collin Lawrence Sequerah)指出,沙鲁提议让联邦政府接管一马公司,并多次向纳吉跟进有关建议。

“(一马公司)联邦化(不是)因为纳吉的贪婪,(而是)有一个婴孩需要他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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